黑黄的乌云遮住了大半的天空,向远望去,一片白,一片黄,一片黑,三种颜色相互交织,变化无穷,趣味无穷,草原的天空变化多端。就像这草原上的人,汉人,匈奴,鲜卑。各不相同。
橘黄的杂草野蛮的生长着。此时,若是有人愿意点一把琉璃业火,那么,这片地界大概得换个颜色了吧!
哒,哒,哒,哒。声音由远及近,近三十匹马飞奔而来,一群十六七岁的少年人骑马而来,为首一人高喊,
“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肝胆洞,毛发耸。
立谈中,死生同。
一诺千金重。
推翘勇,矜豪纵。
轻盖拥,联飞鞚,斗城东。
轰饮酒垆,春色浮寒瓮,吸海垂虹。
闲呼鹰嗾犬,白羽摘雕弓,狡穴俄空。”
约莫三十人,只见为首一人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骑马射箭,好不威风。
“奉先,你的文采越发的好了,”说话之人眉清目秀、相貌堂堂,眼如寒星。颇有羡慕的说道。
他叫张辽,表字文远。就是前世枭雄曹操的五子良将之首。不过,既然自己都穿越了,这样的人才当然得留给自己了。可不能便宜了曹操。
张辽天生帅才,文韬武略无一不通,即使现在略显稚嫩,但是,培养好了,肯定比前世更强。
“文远你就别羡慕奉先了,你不也熟读兵法,武艺超群么?”
插话之人虽然年少,却显得老成持重,让人不由得想要怀疑他的年龄。但是吕布知道,他仍是少年。他是高顺,未来的‘’陷阵营‘’,便是他建立的。
吕布可不是来汉末虚度光阴的,在长大的过程中,他可是广结好友。
凭借着他超然的武力,还有一点点的文采(这得谢谢唐宋诸位神仙们,不然吕布可‘写不出’这么好的诗)
吕布的父亲这些年因为戍边“有功”再加上‘亿’点点金钱”很快就从县尉升到了郡守。
常常邀请张辽,高顺他们一起来打猎集会,伏击小股出来劫掠的匈奴人,地位,文采,武艺,吕布都超人一等。再加上北方汉子都崇拜强者。一来二去,就顺利成为了五原郡年轻一代的领袖。
与众人谈笑间,吕布便看到了远处村子冒着烟,顿时脸色一变,大喊,“不好,有情况,快,快。”说着,便抽动马绳,夹紧那腹,冲向了冒烟处。
张辽,高顺率先反应过来了“快,抽刀,可能有匈奴来犯。”
现在是正中午,古代的人,都有过午不食的说法。
民生艰难,只食早晚两餐,除非豪门大户,否则绝对不会吃午餐。
不得不说,作为人,活着有太多的不易,每一个顽强活着的人,都是一位英雄。
而此时村中有烟,绝对是有事发生。如果是大股匈奴的话,绝对会去县城,而不是在村子浪费时间。毕竟,一个村子,能抢什么?还不够来回的消耗。
再加上现在是秋天,草原上的牛马刚刚长了肥膘,万一掉膘,冬天可能就过不去了。因此,是不可能大规模入侵。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小股的匈奴,来汉地劫掠了。
这些原因,每一个常驻边地将领都知晓,吕布等人作为北地精英自然不会不知。所以,吕布等人毫不犹豫便冲了过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