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二月三,请神之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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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王朔和女儿国国王相谈甚欢。

但也仅仅止步于搂搂抱抱,亲亲摸摸,并未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倒不是他柳下惠附体,坐怀不乱,实在是天条不允许。

天条之中,人神结合乃是重罪!

别说王朔这小小土地神,纵然是三圣母,七仙女犯了这样的忌讳,也得受到严惩啊。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人神结合乃天地禁忌。

但其实也有例外。

就是这个人的归属权问题。

简单地说,女国主现在是女儿国国王,属于独立自由的个体,王朔要是她有什么深入了解,属于违反天条。

可要是女国主不当国王了,到王朔的通天观当女冠。

两人这时候发生点什么,就是合情合理了。

因为女国主入了通天观当女冠,就是自愿卖身给他王朔,自愿侍奉他王朔。

当她来到通天观接受女冠的身份,就不再是独立自由的个体,而是王朔的所有物!

这就是为什么西游记里面很多天庭的神仙下凡后,明明有能力肆意掠夺百姓,但并没有那么做,反而是让百姓准备贡品,祭品的原因。

比如通天河的灵感大王。

灵感大王本是观音菩萨莲花池里养大的金鱼,每日浮头听经,修成手段。

一日海潮泛涨,金鱼精离开莲花池跑到通天河,抢占了老鼋的住宅。

他会呼风唤雨,便冒充神明,要村民以每年献上一对童男童女为代价保风调雨顺。

以灵感大王的神通手段,若是放开了身份手段肆意妄为,屠尽一国也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并没有选择这样,而是以保护一方风调雨顺为代价,要求地方每年献祭一对童男童女。

看似荒唐,甚至草菅人命。

但实际上,灵感大王的一切行为都在天条允许范围之内。

神仙保护地方风调雨顺,收取一定报酬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

祭品是百姓献给他的,不是灵感大王抢的。

这符合天庭法理!

甚至说,如果灵感大王不收祭祀,不要祭品,才是坏了规矩。

你灵感大王免费做善事,让其他神仙怎么办?

以后天庭的香火还收不收了,还要不要了。

灵山弟子们还要不要化缘了,还要不要收受香火捐赠了。

王朔的情况也是如此。

他和女儿国国王要是现在有了深入了解,属于违反天条。

但他和通天观的女冠们做点什么,那叫合情合理,叫体恤下民。

若是他将来身居高位,或者名动天下,甚至还是一段段被世人赞誉的佳话。

如:昔有佳人某某氏,为神灵王朔折服,自愿献身侍奉,真乃佳话!

对神仙来说,这就是佳话,就是美名。

看看这个神仙做得多好啊,这些凡间女子不惜放弃一切,甘愿献身侍奉神灵,真是好啊。

这就是天庭天条的底层逻辑。

说得浅显一些,这就是神仙佛陀的体面。

若是肆意妄为,不懂规矩,滥杀无辜,强抢百姓,那是妖魔。

神仙想要祭品,得为百姓办事来换。

出多大的力,吃多少的香火。

这其实就是一种神仙和百姓的契约,一种墨守成规的契约。

总之,王朔虽然没有和女儿国国王发生点什么,但该做的也都做了。更是和女儿国国王定下了约定,将来女儿国国王卸下王位,可入通天观。

到了那时候,两人做什么都是合规矩的。

女儿国国王从小听着王朔的故事长大,心中早有所属,得到许诺自然是心花怒放,果断应下。

之后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西梁女国经过王朔数十年的改革,早已经对他唯命是从。

西梁女国庆贺人口百万户的祭祀被推迟到二月三号。

虽然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但也没有人在乎。

既然是尊神的命令,还有什么好疑惑的?

对女儿国的百万户的百姓而言,王朔的命令就是一切,毋庸置疑。

时间也在这样的氛围下缓缓流逝。

这段时间,摘星塔也格外热闹。

陈近南,叶问,朱棣,三人约定了时间,每天都会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前往摘星塔交流。

在交流中,几人互相介绍了自己世界的情况,以及自己的身份。

同时,还聊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时代背景!

当朱棣得知在叶问和陈近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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