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
红毛男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同伙暴打道奇身上,加上罗格行动太快,顷刻间便拿下了红衣女郎,所以当他反应过来,将冲锋枪口对准罗格的时候。
罗格却已经先他一步开枪了。
砰!
火舌喷发。
炽热的子弹从膛线迸发向门口的红衣男。
即便没有神级枪法的加持,罗格在部队的两年里,打靶成绩都是百分百满分,被战友们和士官称为神枪手。
因此连队里所有人都很看好罗格。
更有重点培养罗格的打算。
更别说如今,罗格还获得了神级枪法的加持。
他甚至都不用三点一线瞄准,抛弃准心,只凭自己的直觉和手感,就能精准命中。
噗嗤!
红毛男还没来得及扣下扳机。
眉心处便被子弹打出花生米大小的血洞。
整个人笔直的向后仰去,重重倒地。
发现同伙被打死。
正在殴打道奇的背包男也冲过来,与此同时,装钱结束的纹身男,也将枪口对准了罗格...
砰!
罗格甚至都没回头看纹身男的位置。
只凭声音和感觉,便果断开枪,命中纹身男的心脏。
“嗬啊!”
纹身男惨叫一声,捂着心口窝踉跄几步后,便被身上的钱袋子压倒。
最后。
罗格将枪口对准即将扑来的背包男。
被冰冷的枪口瞄准。
背包男瞬间僵硬在原地,不敢靠近了。
他本以为,趁着罗格瞄准同伙的时候,能扑过去肉搏,却没想到罗格连头都不回,直接干掉了纹身男。
这踏马还是人类?!
虽然背包男顿在原地。
可罗格也没留情。
砰!
一枪打中背包男的右臂。
砰!
一枪打中背包男的右腿。
两发子弹,让他彻底失去反抗的能力。
“啊!你这个混蛋!”
背包男吭哧倒地,在地上疼的像蛆虫般,扭来扭去。
M1911-C2改良型手枪。
精准度高,威力大,极为稳定,在国际上评价很高。
这把枪弹容量为7发。
所以。
罗格想也没想,将枪口对准脚下的红衣女郎。
扣动扳机。
砰!
“啊!!法克U!你这个英俊的混蛋!”
红衣女郎吃痛大骂。
因为。
这发子弹打穿了她的右手掌心,这样可以极大地削弱其反抗能力。
而枪里七发子弹,也全部打空。
短短的十秒钟不到。
罗格便打死两个劫匪,生擒两个劫匪,并且,罗格的枪法精准,劫匪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一枪带走。
如果是别人。
恐怕刚举起手枪,还没来得及瞄准,就被劫匪反应过来,拿枪突突了。
那个时候。
在场的人质肯定也会受到波及,出现很多伤亡。
可惜。
这个世上没有如果。
......
大厅门口。
两个保安盯着大厅里傲然站立的罗格,不约而同的叫道:“沃德发......?”
大厅里少说二十多人。
所有人都抱头蹲着。
唯独罗格站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般,极为耀眼......
更要命的是。
他还一打四,毫发无伤!
发觉劫匪们被解决了。
众人这才敢缓缓起身,不敢置信的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踏马!
四个劫匪,被一个人收拾了?
所有人看向罗格的眼神,都充满了震惊和崇拜。
躺在地上的约翰,抱着肩膀,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罗格,“holyshit!这个家伙!枪法也太准了吧!”
他可是全程目睹。
罗格夺枪的瞬间,都没瞄准,对着红毛男就是一枪。
接着。
头也没回,便击毙了纹身男。
尼玛!
要不要这么猛?
被打到眼冒金星的道奇,也满脸是血的盯着罗格,表情像日了狗似的:“Jesus!看都不看直接开枪?这是运气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