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抄小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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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俗话说,穿越内娱要想发达,穿越者必不可少的三件宝是:抄剧、抄歌、抄小说。

现在全正杰已经抄了一部电影,抄了200多首经典歌曲了,怎么能不抄小说呢。

对于“抄”这玩意,全正杰是一点负担都没有,他这几天可是查过了,虽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是他穿越过来的地球和平行世界还是有略微不同的。

例如这个世界的版权意识很强,所有歌曲都可以在中华曲库和国际曲库注册,一经注册,别的人想要使用就得找版权所有者购买使用权,不然就是侵权,而侵权很有可能被罚的倾家荡产。

小说也是如此,这里不仅没有盗版小说,人们还大力发展和保护正版出版业。

电影也是如此,盗版电影在市面上几乎看不到。

在迅速录制好电影的主题曲和插曲之后,全正杰将电影的DVD光盘用特快专递寄去了戛纳,接下来,就是等待戛纳那边的消息了,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

而利用这一个月的时间,他先是将抄袭的200多首歌曲能录的全部录了出来,实在不适合他唱的,也是录制了纯音乐版本。

再然后,赵俪影就倒霉了,全正杰一股脑将录制出来的歌曲、歌词和歌谱丢给了她,让她在中华曲库以及国际曲库上注册版权。

这些歌曲都需要手工一一录入,录到最后,赵俪影看见五线谱就想吐。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让赵俪影对全正杰更加佩服,就她录制的这些歌,随便哪个歌手得到一首,都可以当做成名曲来对待,可这样的歌曲,全正杰足足创作了二百多首,自己的老板到底是怎么样的怪物啊。

对于赵俪影崇拜的目光,全正杰小得意之余,只是表示,基操勿六啦!

当然,全正杰也不是什么人的歌都抄的,像是周董的歌他就一首没抄。

一来是对周董人品的肯定,这是一个凭一己之力将华语乐坛带上亚洲巅峰的男人,并且爱国的态度始终没有变过。

再有就是周董的歌具有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别人模仿是模仿不来的,如果别的歌手硬唱周董的歌,只能是东施效颦。

就像是星爷的电影永远只属于星爷,那浓重的无厘头风格几乎和星爷画上了等号。

后来包括香江的郑中亚、内地的邓朝等人都曾拍摄过类似风格的影片,可市场反响很差,就可见一斑。

在赵俪影上传歌曲的同时,全正杰的黑手伸向了欣欣向荣的网文圈。

由于平时时空的原因,有很多优秀作品并没有出现,全正杰在查询之后,第一时间就选定了自己要抄袭的对象-《鬼吹灯》!

这部小说前世和《盗墓笔记》并称盗墓流小说的鼻祖,在全国范围内都相当之火,甚至有人建议严查作者天下霸唱,信誓旦旦说这个家伙肯定是真的盗过墓。

当然,这都是玩笑之言,不过这也从侧面反应了《鬼吹灯》这本书的专业性。

相对于《盗墓笔记》来说,《鬼吹灯》小说被改编的更多,商业性更好,不仅是电视剧、电影,还有电脑游戏、手机游戏等各类作品,风头一时无二。

后来有评估机构给这本书做了一个评估,如果完全开发完毕,这本超级大IP带来的各种收入不会低于500亿人民币。

这还是十年内的可预计收入,后续的各种其他收入还没有计算在内,所以全正杰选择《鬼吹灯》作为自己的开山之作,不是没有道理的。

因为脑子里早已经有了完整的小说,全正杰要做的就是直接将小说从脑子里拷贝到电脑里就可以了。

全正杰计算了一下,他现在打字的速度大概在每小时三万字左右,这是一个相当惊人的速度,也就是说十二万字的《幽灵会吹灯》第一卷精绝古城,他用了四个多小时时间就全部打完了。

他这个手速要是给别的手残的写手诸如东方螳螂之流知道了,还不羡慕嫉妒恨的恨不得把他手给剁了。写小说手残的和手快的永远不是一个档次。

网络小说其实也是一种快餐文化,很讲究效率,你丫的写得再好,一天磨个一两章出来,估计也不会有多少读者愿意等待,除非是那种腕特别大,头特别铁的大神。

手速超快的就不一样了,同样一百订阅,手残的月收入可能就千把块钱,手快的也许能过万,差距就是这么大,而且手快的话,带来的还有更多的关注度。

当年的全金属弹头就是个中翘楚,不差的质量加上日两万到三万的更新量,让他一书封神,一下跨越了数个阶层,直接从网文界萌新化身成大神。

$(".noveContent").last().addClass("halfHidden");setTimeout(function(){$(".tips").last().before("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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