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相互思念情更浓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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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欧弟,咋了呀!大男人还跟女人似的哭了,别哭了,擦擦眼泪”。此时自若从房间里拿出了一瓶金创药。

没事!我知道学这个刀法就得受一些罪,要是不受点罪的话,那岂不是辜负了自若兄的一番好意。欧鑫擦了擦眼泪。

“把衣服脱了,俺来看看伤口”!自若说着旁边的欧鑫脱下了衣服。

“挺严重的,有几处还出了血,不过还好,这金疮药呀是俺们家的秘方,涂上去之后今天睡一晚上,明天应该就没那么疼了”。

自若边说边帮欧鑫的伤口上抹了一些金疮药,眼里也冒出了一些伤感之色。

“哎呀!自若兄你轻点,疼”!应该是自若抹的有点重的原因。欧一边叫着一边说。

“好,俺知道了,给欧弟轻点”。自若平静的说着。

过了一会儿,自若帮欧鑫抹完了药,就自个回房间去休息去了。

欧鑫想这今天的这些事,心里也有一些不想练这个刀法了,毕竟这个练的方法太过于痛苦。

但是又想这,白可玉应该是喜欢的一个盖世英雄,而不是这样一个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选择退缩放弃的人,不是。

在另一边,白可玉回想起白天在逛街的时候,心里却发这一阵一阵的疼痛,她想这今天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

难道是欧少侠出事了吗?回头想了想,应该也不会呀,因为他身边有一个兄弟帮助他,那个汉子看身材那么大个想这武功应该也不错呀。

“小姐,你在想啥?是不是心里有心思人了”?站在旁边的小丫头对白可玉说着,手放在嘴巴前面遮住了半面脸笑着。

“有吧,他是一个话不多的人,但是话不多的时候,望着他,感觉他是盖世英雄,有头脑,有远见,而有学识”。白可玉说着,娇羞的低着头。

“喔!居然还有这样一个人,那这个人岂不是跟小姐是绝配嘛,英雄配美女”。小丫头,说着有一些激动的跳了起来。

“别贫嘴了,不过他这个人,怎么说呢,就是一眼望上去,就是那种能共度余生的人,我好想他现在就娶我回家”。白可玉说着。

“这还不容易,多去跟他相处一段时间,慢慢的熟悉了,欧少侠的生活中有了小姐,那岂不是离不开小姐了”。小丫头眼睛睁的大大的又转了转眼珠。

“你呀!不过这确实是个好主意,过完今天,我们俩一起去看看他好不好”?白可玉充满期待的说。

“那位公子是谁呀,怎么也没听小姐提起他的名字,不会是顾少侠吧!那不是大小姐喜欢的少侠嘛”?旁边的丫头一脸疑惑的说。

“怎么可能是顾少侠啊!他叫欧鑫,我叫他欧少侠,上次顾少侠来我们家做客,欧少侠有事情没来了”。白可玉笑这说。

“昂!不会是,上次把小姐罐醉的混小子吧!害的小姐唉了老爷的批,我才不去呢”!小丫头的眼神从期待变的有点不耐烦。

“别嘛!明珠姐姐!我的好姐姐!就陪我去这一回嘛”!白可玉反复说着,对这明珠是一回一回的说着。

说起明珠这个小丫头呀,也挺可怜的,记得那年的冬天雪下的很大,白老爷去元边境执行任务的时候。

在一处山里看见了一个篮子,篮子里有一个婴儿,在雪地里叫了好几声之后,没有人应答之后。

不忍心的把,这个婴儿收留回家,取为明珠!

刚刚开始白夫人还不同意,也因为这个事,跟白老爷吵了无数次,那个时候白老爷也没有那么大的府邸。

就是干一个跑腿的差事,传一些密信之类的活,赚的钱还是不够家里吃的,连连战争战火连绵不断。

可是他白老爷心肠软,看不得百姓疾苦,看不得那么一个小小婴儿被父母抛弃。

就这样在白夫人的唾骂声,在一群人的嘲笑中把明珠养大。

而明珠也是白可美跟白可玉的小时玩伴,关系自然而然就很不错,白可美之前小时候跟明珠关系也还可以。

可能慢慢的随着白可美长大之后,性格就慢慢的开始变的没有那么开朗,所以明珠就跟白可玉关系好一些。

“好!好!好!就这一次了,下不为例哈”。明珠开心的说着。

“嗯,那就明天早上,我两用完膳,然后去顾家庄”。白可玉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五两纹银递给了明珠。

“这是!小姐给我的我可要不了呀”。明珠惊讶的说。

“你听我说明珠姐姐,这五两银子姐姐帮我买点酒,买点好的羊肉给欧少侠他们送去。之后的姐姐留着买点胭脂衣服啥的”。白可玉把银子递到明珠面前。

“行,那我明天早点起来,再带几个家丁去办”。明珠说完接过银子。

“那姐姐回去早些歇息吧”。白可玉对明珠说。

“行!那小姐也早些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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