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六小,你说你有胳膊有腿,干什么营生不好,非要偷鸡摸狗…”
“我们家祖辈都是干这个的,虽说不入流,但也是门手艺。”
常六小小声嚅嗫道,似是不服程笙如此说他。
“我还从未听闻偷盗之业。”
黎婉儿寻声走来,“这等不劳而获,有甚辩解!”
“所言谬已,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这个行当,也是有规矩的。乱世劫富济贫,盛世探囊取物,人家也不计较。”
常六小涨红了脖子,努力为自己辩解。
程笙也很是惊奇,平时也会遇到小偷小盗,但从未见到有人极力为其正名。
程笙来了兴趣,他细细打量着常六小,人很瘦小,平平无奇,是人群中最不显眼的那种。当程笙目光扫到他双手时,双眼一凝。
刚刚变戏法时还没注意,那双手,骨节分明,异常纤细,关键上面几乎没有什么肉,每根手指都被厚厚的一层茧包裹着。奇特非凡。
常六小见程笙不动,看其正瞧自己手指瞧的出神,不免也佩服其细微的观察力。
“你这双手…怎是这副模样?”
“手上功夫,打小就开始练了,就这样,你看着。”
说罢,常六小走近一棵树前,将手夹在有三根手指粗的树干上。
“咔嚓!”
树干应声而断。
常六小如同没事人一般,程笙见了,连连咂舌。
“此等指力,该是铁锥也遥不可及…”
程笙还没开口,常六小便先道:“我知道你武艺了得,所以也未曾逃跑,我的家当你也看的到,浑身上下也没什么值钱的。在饭馆也是看你比较富贾,猜你也是个纨绔子弟,便想占你三分油水。”
“那你真是误会了,我是有要事要前去京城奏见皇上。”
程笙见六小如此直来直去,对其敌意已然全无。
“这里有些银两你拿着,你有些手艺,以后别在干这行了。”
程笙拿出些碎银,递向六小。
常六小一呆,不知所措。
从小到大,身边没人如此待见他。村里人知道他家都出扒手,对他就像过街老鼠一般。没人和他玩,总是被人指指点点,家里也是和父亲相依为命。但尽管乡亲如此,他与其父从未盗过邻里一鸡一鸭,盗的都是镇上的地主恶霸。六小也曾问过为什么要这般,父亲告诫他:
“盗亦有道,小六子,哪行都有规矩,咱们不是江洋大盗,更不可用职业评判一个人的是非贵贱,这是祖训,要记住…”
如今,父亲年迈,他只身一人出来游历,像程笙这样,是第一次。
不由得,六小眼眶湿润了,他迟迟未接。
“你这熊汉,咋还哭上了…快拿着。”
常六小再没忍住,抽噎着向程笙解释一番。
“哥,我家在苏湖镇下的常家庄,以后要有啥事,您吱一声,我听您的!”
听完六小经历,程笙也是心头一酸。他似乎也了解了些,常六小并不是寻常小偷,那手指功力便足以说明。江湖上向来都有侠盗一门,想来六小便是其中。
“行了,六小,大丈夫怎能哭哭啼啼,男儿当志在千里,就不停留了,咱们后会有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