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是谪仙下凡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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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看到楚歌拍李世民的肚腩,魏征大吼一声:“大胆!”

长孙无忌也叫道:“还不快快停手!”

那知道当事人李世民却摆了摆手,说道:“不碍事,虽然第一次见楚歌,但是不知怎地,我把他当子侄一般!”

魏征与长孙无忌两声断喝,楚歌酒意稍减,知道大唐这地界长幼有序,他一个年轻人拍长者肚皮确实有些失礼。

“李员外,对不住了!楚歌给您赔礼了!”

说着,楚歌对着李世民做了一揖。

李世民笑了笑,摆了摆手说道:“不碍事,我再说一次,可愿意做我的女婿?我家女儿可各个都是天姿国色,你可不要后悔!”

楚歌上午刚认识了安澜,正在单相思中,那里肯做李世民的女婿,当下讪讪的不言语。

李世民也没有纠结,说道:“来继续饮酒,这般的好酒大唐可是独一份的!”

楚歌对于刚刚拍肚腩之事还有些歉意,说道:“李员外,后边还一壶,一会走时你带着!”

李世民闻言,眼中就是一亮,喝了这种高度酒,其余的酒实在没有滋味,对楚歌印象又好了几分。

四人继续交杯换盏,喝得好不痛快。

魏征文人出身,喝点酒上头,诗兴大发,当下吟道:

“《出关》

中原初逐鹿,投笔事戎轩。

纵然计不就,慷慨志犹存。

杖策谒天子,驱马出关门。

请缨系南粤,凭轼下东藩。

郁纡陟高岫,出没望平原。

……”

不得不说,魏征还是有两下子的,这首《出关》即抒发了自己投笔从戎,为国效忠的情感,又轻飘飘的拍了李世民的马匹。

“好!”

李世民大叫一声,鼓起掌来。

楚歌对于这些古代这些诗词有些反感,好好的喝酒,没事弄这些玩意,扫兴!

嗯?!

魏征看出楚歌似乎有些不屑,心中不快,说道:“楚歌,莫非觉得老夫这首《出关》不入你耳?”

楚歌连忙说道:“魏老夫子切莫如此说,这可折煞小子了!”

虽然在道歉,三人还是听出了言不由衷。

李世民笑道:“看来楚歌心有沟壑,定然是不服老魏,不如这样吧!我拿出个彩头,你和老魏谁的诗意境高,归谁!”

说罢,他从袖子里拿出一个扳指,正是他射箭所用。

楚歌那里懂什么诗词,又不想做文抄公,就打算认输。

那知道看了那扳指一眼,目光就再也离不开了,因为那只扳指居然是翡翠所做,而且扳指绿的流油,仿佛快滴出来一般,小小的一只扳指显得高贵无比。

这只扳指正是翡翠中的终极boss---帝王绿翡翠。

这么大的帝王绿翡翠扳指,在后世最少要上亿。

楚歌后世一个普通人,这样的极品翡翠只在电视上见过,当下打定主意,决定做一回文抄公。

他开始琢磨盗用那一首诗,不要赢的太过分。

魏征看到楚歌不言语,在一边说道:“诗以咏志,楚歌虽然天赋不凡,毕竟年龄还小,那里有什么人生感悟,这场比试老夫胜之不武!”

楚歌一听,当即火起,心道,老家伙,本来不想暴虐你,既然你这么说,看来不虐也不行了。

当下,他拿起身前酒杯,一饮而尽,大声道:

“听好了,我只读一遍。

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李白的名作《将进酒》读罢,楚歌感到酣畅淋漓,十分爽快。

“嗯?怎么没动静?”

他不由得看向李世民三人。

此时,李世民三人眼睛瞪得大大的,根本不相信这是人做的诗。

片刻后,长孙无忌喃喃道:“这样的诗,我居然有幸听到,做出这样诗的人,居然坐在我的身边!”

魏征晃了晃脑袋,低声道:“我真是井底之蛙,做出这样诗的人,必定谪仙下凡,我有什么资格与他比试,与他坐在一起都是我毕生的荣幸。”

李世民一声大喝道:“好一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饮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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