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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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一

  二人就这么睡到了天亮,随着天亮,人的心里也变得亮堂了,二人感觉从认识以来从未这么亲近过。以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他们之间有什么阻碍着他们。有可能是他们还处于师徒的状态。

冥渊已经把尼克斯当做了他的未婚妻,他的爱人。但是尼克斯还把冥渊当做老师,心中仍然没有转变过来这样的身份。

尼克斯有时候也挺看不起自己的,明明喜欢着冥渊,却总是放不下身份这层关系。尼克斯很明白自己是陷入一段感情当中,自己脑袋变得迷迷糊糊,是因为自已已经爱上了冥渊。自己不合理的举动也是应为爱上了冥渊。

冥渊和尼克斯一同醒来,四目相对。这次尼克斯不再逃避,主动亲吻了冥渊。

二人醒了就这么躺着,谁也不说话。听着彼此的心跳声。

“你知道吗,我在离开的两年中,我有一次差一点丢了性命。我当时想到,我还没有跟你说过我喜欢你。所以我不能死”,冥渊率先先开口说道。

又接着讲到“如果没有哈迪斯,我也会向你表明心意。我在我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我或许已经是喜欢上你了。我并不是变态,喜欢那么小的你。你成长的过程中,我其实并没有过多参与。大多的时候,你都是在独自一个人面对事情。等我再次意识到的时候,你已经可以独挡一面了。”

的确,尼克斯从十岁开始跟着他。他有很多事情要忙。他知道尼克斯好武,只能提供理论上的指导,大多数时候就把她推给了无限流。大多数时候,尼克斯是跟着无限流的。冥渊或许在心情好的时候,会拿上一本书,去守着尼克斯。尼克斯在一旁训练,而冥渊在一旁看书。一个武痴,一个书痴。谁也不在意谁,谁也影响不了谁。

尼克斯就在不知不觉间长大了,尼克斯在13岁进入圣殿骑士会后,就一直蒙面。在他的面前也是蒙面。冥渊一直不知道尼克斯具体长成什么样子,只露出两个眼睛在外面。

直到去武器库那一次,尼克斯不再蒙面。

冥渊很不愿意承认,他是见色起意。但事实就是如此。

等他两年后在归来,他发现尼克斯变得更成熟了,样貌虽然没有变。但是不似女孩子那种柔美与娇艳。反而更像一个男孩子朝气蓬勃,高大帅气。但也很庆幸他身材高大,还可以让尼克斯趴在他的怀里。

“也是,如果你一直看着我,我们两个一直待在一起。我或许会把你当做哥哥,父亲。无法把你当做我的丈夫。”,尼克斯赞同回复道。

尼克斯把脑袋枕着他的胸口说道,“其实你知道吗,我一直喜欢你,但你总是离我很远,我就想着,喜欢一个或许不是为了嫁给他。而是可以站在他的身边。于是我很努力的训练,我想你不善武力,你或许会需要一个擅长武力的人在你的身边。于是我每一天都在训练。可是我又怕我老了打不动了,我还会认真的学习那些我不喜欢的文化。”

冥渊有些动容,他喜欢尼克斯或许是因为她的容貌和价值。可是尼克斯是刻在骨子里喜欢他。

冥渊一只手抱着她,另一只手抚摸着她的脑袋。尼克斯柔软的头发在他手缝了。穿来穿去。

尼克斯又说道,“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如果我自己没有什么本事,我是不能够吸引你的目光的。我在看那些文字的时候,我就在想着有一天,我可以和你一起高谈阔论。那时候即使你有妻子,我也不怕什么了。我和你站在同等位置上。即使没有你,我也可以在圣殿骑士会有我一席之地。”

冥渊惊讶与她的想法,冥渊也没有想到张,在圣殿骑士会中长的孩子,没有父母的孩子,就会如此独立。他们要比同龄的想东西都要想的仔细,想的清楚。尼克斯便是典型。

他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加入圣殿骑士会的,他认为圣殿骑士会都是一群疯子。在这里长大的孩子以后也会变成疯子。他们不是疯,他们只是通过不断的成长和学习。思想的格局与外人不同,显得很疯而已。

他自小被认为是军事天才,在参加与圣殿骑士会合作一次战役过后,虽然胜利了,但还是被圣殿骑士会的人给惊艳了。很难的圣殿骑士会的人可以很快理解他所说的话。也可以充分理解他的部署。冥渊在圣殿骑士会当将领,冥渊就像一个勇士找到了趁手的兵器一样,带领的军队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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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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