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了,今天终于到了收尾的时候了!”
平阳城外,陈阳站在两军阵前感慨良多。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个任务就花了这么长时间。
这半年来他作为吕布的女婿以及军师,跟随大军东争西讨,不断的驱赶已经定居在黄河北岸的匈奴部落。
现在的匈奴和西汉时完全不同,他们已经归顺大汉很久了,很多习俗也已经逐渐汉化。
当然由于游牧民族的天性,遇到汉王朝混乱的当口,劫掠一把那也是常事。就比如对面单于刘豹,他的媳妇蔡文姬就是趁着董卓之乱时抢回去的,也不知道今天来没来。
而吕布打出“驱除鞑虏,还我河山”的口号,得到了并州百姓的热烈拥戴,一鼓作气将这些逐渐杂鱼化的匈奴人按在地上就是一通猛揍。
求饶?不许!
进贡?不受!
投降?不纳!
这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把对面的匈奴单于彻底弄懵逼了,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尊杀神。
既然认怂都不成,那就只好玩命了。这一次刘豹,呼厨泉等大小单于合兵一处,想要跟吕布这个疯子一决生死。
“公台,文远。”
“属下在!”
“末将在!”
吕布看着身后的心腹爱将,以及数千跟随他南征北战的并州将士,心中豪气顿生,不由的仰天长笑。
“陈阳说的没错,诸侯混战只会让生灵涂炭,真英雄就应该学冠军侯那样,驱除鞑虏,封狼居胥!”
坐在驾驶室里的陈阳,远远的看着意气风发的吕布,觉得他整个人都在发光。
现在的吕布真是彻底得到升华了,他已经是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了……
这样的人不算英雄那还有谁能算英雄?
“媳妇,你觉得咱爹今天帅不帅?”
经过半年多的朝夕相处,陈阳和吕大小姐早就如胶似漆了。除了因为戎马倥偬的原因没有实质上的肌肤之亲外,和新婚夫妇已经没啥两样了。
“帅!太帅了!”
吕玲绮花痴一样的看着自己的父亲,突然转过脸来,嫣然一笑:“不过就是有点老……所以我还是觉得你更帅!”
“宝贝真会说话,来,亲一个。”
陈阳一边调笑一边暗暗发愁,原以为只是逢场作戏,没想到逐渐日久生情。眼看着离自己离开的时刻越来越近了,自己走了,她怎么办?
“算了,懒得管那么多。”
陈阳本来就是个乐天派,只要没有到最后关头,他都觉得问题不大。
“媳妇,呆会咱俩打头阵!”
陈阳拍了拍方向盘,豪气干云的说。
经过这半年的实践,他早就对这辆越野车的性能有了充足的认知。别说是和骑兵对冲了,就是遇到大象他都觉得有一战之力,除非这个时代突然冒出一辆泥头车,不然就是无敌的存在。
至于带着老婆一起上阵杀敌,这真不是不负责任。要知道吕大小姐可是战神吕布的亲闺女啊,别看平时斯斯文文,真动起手来陈阳这种菜鸡十个绑起来都不够她打的……
“滴滴!”
看到老丈人手中的令旗挥下,陈阳迫不及待的踩下了油门,洪荒巨兽一般的悍马“嗖”的一声就蹿了出去。
骑兵之间的战争其实有很多战术,但是如果陷入到正面对冲的境地,那就没啥好说的了。无外乎就是看谁的马更快,谁的箭更准,谁的骑兵更勇猛而已。
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匈奴人似乎还是没多大进步,依然是以骑射为主的轻骑兵。单论战斗力他们远远不是身经百战的并州狼骑的对手,一汉当五胡的说法可不是信口开河的。
但是今天他们的对手除了凶猛剽悍的并州狼骑外,一个浑身钢筋铁骨,刀枪不入且力大无穷的怪物更让他们绝望。
尽管单于不停的指挥,弓箭雨点一般的朝着陈阳驾驶的悍马射来,但是对于连子弹都能挡住的高钢车体来说,就跟毛毛雨没啥区别……
战局从一开始就进入了一边倒的局面,人数处于劣势的并州狼骑越战越勇,看着惊人的冲击力和精良的装备以一种屠杀似的姿态肆意收割着匈奴骑兵的生命。
而被中原繁华富裕的生活磨平了野性的匈奴单于,在看到高顺带领着三千沉默如山的陷阵营加入战场后,果断的丢下部下,由少数亲卫互送着逃离了战场。
“哼,一群乌合之众,不堪一击!”
吕布将被鲜血染红的方天画戟在地上重重的一顿,总是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不过没关系,匈奴人杀光了还有乌桓,还有鲜卑,还有山越,只要是有胡人在的地方,那就是我吕布的战场!”
十一看书天天乐!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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