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身份来讲:
约翰是旧帝国圆桌议会最资深元老之一,更是保王党中更为固执的一员。
我不认为其晚年的一些举动,可以推翻他的这一人设。
当时,旧帝国已是强弩之末。
他这么做,虽违反旧帝国法律,却情有可原。
从另一方面看,
这件事也称得上是对君权继承的一次挑战。
尽管其并不是有意为之。”
日后,
编年体史学家【马伦伯夫】在书中这样写道。
……
清晨。
海风叠浪,白鹭翻飞。
阳光明媚的有些过分,但这绝不是皮斯先生大动肝火的原因。
先前与苏菲尔挽臂出门时,他还满面春风来着的……
可这才刚与约翰打了个照面,却就春去冬来。
“这一点也不好笑!”
皮斯双臂在胸口比出一个叉,若不是苏菲尔拉着,他恨不得将其怼在对方脸上。
他早就应该知道,外来人心眼向来都坏!
这才一天不到,自己不仅好吃好喝伺候着,还特么不惜把床让了出去,跟苏菲尔挤在一个床上,
咳咳,
虽然这不算什么坏事吧、、
但是,这老头却仿佛没有睡醒一样,大早上说要带走自己儿子?
这是在开玩笑吗?
就像美人鱼不能穿马裤?
螃蟹不能戴手套?
特么的,不好笑!
一点都不好笑!
约翰元老面带微笑,颇为淡定。
毕竟与往日自己的谈判对手相比,面前这位皮斯先生算是温柔的了。
“王子留下,贵公子我带走,很公平。”
“放屁!”
皮斯忍不住爆了粗口,“他是我儿子!”
约翰元老点头,“可他也是帝国公民。”
“阁下尽管提出价码。”
谈判桌上,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交易。这位政客深谙其道。
“他是我儿子!”
皮斯先生又重复一遍,“没有我同意,谁也不能带走他!”
苏菲尔安抚着情人胸口,开口道:“王子不能留下来,我们养不活他。”
男女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反应往往不同。
男人,如皮斯先生,会尽量展示自己的力量,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好惹,好让对手知难而退。
而女人,则通常会找一些看起来尚且说得过去的理由。
比如,她们通常会说“这包不好看”,而不会说“这包太贵”。
“他应该活着,”
约翰元老的话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如果上帝真的存在。”
格兰刚睡醒。
走出房门时,黑狗照例“呜呜”两声。
约翰老头昨天的话像是咒语,折磨他一晚上,几近凌晨才睡着。
阳光很明媚,是适合出海的好天气。
但是今天,他却有些提不起劲头。
因为他想出去。
家乡固然好,白色沙滩,笔直椰树,蓝天白云,黑狗鹦鹉,他对这一切了如指掌。
可也正是因为太过熟悉,所以他才想离开。
这时,远处走来三道人影。
父亲扯着约翰老头衣领,苏菲尔婶婶扯着父亲袖子。
三人跌跌撞撞,骂骂咧咧。
这是,在演话剧?
“儿砸!”
人还未到,父亲声音已经趁风而至。
身后黑狗支起了耳朵,尾巴快速摇晃起来。
直到格兰身前,父亲才松开手。
他蹲下身子,煞有介事,“你绝不会离开这里,对吗?”
格兰看向约翰。
后者气喘吁吁,白色发丝贴在额头上,看起来没有昨天庄严,但却精神不少。
“孩子,”
约翰情真意切,“还记得我们昨天说过的话吗?”
格兰点了点头。
重新看向自己父亲,后者也正与其对视。
“别听他胡扯,”
父亲比以往都要认真,“就当是一场梦,我保证,他们两个将再吃不到苏菲尔做的晚餐。”
这……
心中两个小鬼在打架。
出去,
父亲肯定会伤心,毕竟他就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
但是苏菲尔婶婶那么年轻,再生一个应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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